记者走基层丨探访大垸镇和丰村土地“三统一分”运营机制
记者走基层丨探访大垸镇和丰村土地“三统一分”运营机制
记者走基层丨探访大垸镇和丰村土地“三统一分”运营机制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gāozhōng)阶段学校招生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gāozhōng)阶段学校招生
各县(市、区(qū))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duìwǔ)人员(rényuán)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湖北省(húběishěng)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湖北省公安厅(húběishěnggōngāntīng)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鄂公通〔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xiàn)就(jiù)2025年全市(quánshì)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通知如下(rúxià):
一(yī)、加分优录基本条件及政策
符合(fúhé)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总分基础(jīchǔ)上加相应分值,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同一(tóngyī)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参加(cānjiā)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de)三类(含三类)以上(yǐshàng)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bùduì)军人子女,在(zài)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wēihài)岗位(gǎngwèi)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3.在消防救援岗位(gǎngwèi)连续工作3年以上(yǐshàng)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
4.作战部队(bùduì)(bùduì)(指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yǐxià)战斗部队,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bǎozhàng)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jūnrén)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yǐshàng)(yǐshàng)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èrděnggōng)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hán)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和因公牺牲(xīshēng)、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sìjí)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lùqǔ)。
7.归侨(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加5分(fēn)参加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yōuxiān)录取。
2.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xiāofáng)救援人员子女。
二、加分(jiāfēn)优录基本程序
1.申请程序。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kǎoshēng)在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下载《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xuéxiào)招生加分录取(lùqǔ)项目登记表》或《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以下(yǐxià)简称“登记表”)进行填写,提交(jiāo)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学校审查原件,收取(shōuqǔ)三份复印件(fùyìnjiàn))。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其它两份分别由县(市、区)中考办和市中考办存档备查。
2.公示(gōngshì)(gōngshì)(gōngshì)流程。加分优录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hòu),学校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jiāng)相关材料报县(市、区)中考办审核。各县(gèxiàn)(市、区)中考办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本(běn)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教育局(jiàoyùjú)官方网站、微信或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中考报名号、初中毕业学校、加分优录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9月底(yuèdǐ)。全市加分优录信息将通过荆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将根据有关文件(wénjiàn)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16-4132863、0716-4132864。
3.审核要求。全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jiāfēn)优录考生(kǎoshēng)资格审核,在各地招生委员会的领导(lǐngdǎo)下实行部门负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具体负责本地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审核的责任(zérèn)主体,县(市、区)中考办是(bànshì)具体审核单位,要严格核实考生的申报项目是否(shìfǒu)符合规定、考生信息是否准确、证明材料(cáiliào)是否完整(wánzhěng)、相关部门签字盖章(gàizhāng)手续是否齐全等。要严格程序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加分优录考生资格材料的审核把关,凡出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除取消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1.加强(jiāqiáng)组织(zǔzhī)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加分(jiāfēn)优录(yōul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yào)举措,加分优录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xiāngguān)职能部门在加分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yuánzé),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及家长,确保加分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2.把握时间(shíjiān)节点,及时报送(bàosòng)材料。各地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中考办,逾期不再受理。汇总册用(cèyòng)A4纸张打印,并由县(市、区)中考办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qiānmíng)并加盖公章,加分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分开打印。
附件:1.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项目(xiàngmù)证明材料
2.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
3.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
4.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加分录取学生汇总表
5.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汇总表(huìzǒngbiǎo)
2025年5月(yuè)23日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gāozhōng)阶段学校招生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gāozhōng)阶段学校招生
各县(市、区(qū))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duìwǔ)人员(rényuán)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湖北省(húběishěng)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湖北省公安厅(húběishěnggōngāntīng)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鄂公通〔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xiàn)就(jiù)2025年全市(quánshì)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通知如下(rúxià):
一(yī)、加分优录基本条件及政策
符合(fúhé)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总分基础(jīchǔ)上加相应分值,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同一(tóngyī)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参加(cānjiā)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de)三类(含三类)以上(yǐshàng)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bùduì)军人子女,在(zài)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wēihài)岗位(gǎngwèi)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3.在消防救援岗位(gǎngwèi)连续工作3年以上(yǐshàng)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
4.作战部队(bùduì)(bùduì)(指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yǐxià)战斗部队,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bǎozhàng)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jūnrén)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yǐshàng)(yǐshàng)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èrděnggōng)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hán)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和因公牺牲(xīshēng)、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sìjí)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lùqǔ)。
7.归侨(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加5分(fēn)参加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yōuxiān)录取。
2.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xiāofáng)救援人员子女。
二、加分(jiāfēn)优录基本程序
1.申请程序。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kǎoshēng)在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下载《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xuéxiào)招生加分录取(lùqǔ)项目登记表》或《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以下(yǐxià)简称“登记表”)进行填写,提交(jiāo)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6月3日前将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学校审查原件,收取(shōuqǔ)三份复印件(fùyìnjiàn))。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其它两份分别由县(市、区)中考办和市中考办存档备查。
2.公示(gōngshì)(gōngshì)(gōngshì)流程。加分优录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hòu),学校于2025年6月11日前将(jiāng)相关材料报县(市、区)中考办审核。各县(gèxiàn)(市、区)中考办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本(běn)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教育局(jiàoyùjú)官方网站、微信或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中考报名号、初中毕业学校、加分优录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9月底(yuèdǐ)。全市加分优录信息将通过荆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将根据有关文件(wénjiàn)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16-4132863、0716-4132864。
3.审核要求。全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jiāfēn)优录考生(kǎoshēng)资格审核,在各地招生委员会的领导(lǐngdǎo)下实行部门负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具体负责本地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审核的责任(zérèn)主体,县(市、区)中考办是(bànshì)具体审核单位,要严格核实考生的申报项目是否(shìfǒu)符合规定、考生信息是否准确、证明材料(cáiliào)是否完整(wánzhěng)、相关部门签字盖章(gàizhāng)手续是否齐全等。要严格程序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加分优录考生资格材料的审核把关,凡出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除取消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1.加强(jiāqiáng)组织(zǔzhī)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加分(jiāfēn)优录(yōul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yào)举措,加分优录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xiāngguān)职能部门在加分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yuánzé),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工作,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初中学校和考生及家长,确保加分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2.把握时间(shíjiān)节点,及时报送(bàosòng)材料。各地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中考办,逾期不再受理。汇总册用(cèyòng)A4纸张打印,并由县(市、区)中考办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qiānmíng)并加盖公章,加分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分开打印。
附件:1.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项目(xiàngmù)证明材料
2.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
3.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
4.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加分录取学生汇总表
5.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汇总表(huìzǒngbiǎo)
2025年5月(yuè)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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